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論資本的收入課稅(國富論)

「在眾多藏書中,我對當中四本尤其鍾愛。它們每本都寫於五十年或更久之前,但即使現在重讀,感覺仍像第一次初遇,每每使我獲益匪淺。儘管時光流逝、書頁漸黃,這些著作的智慧卻長存不朽。這四本書之中,其中一本為亞當.史密斯的《國富論》( The Wealth of Nations by Adam Smith, 1776年)」——《巴菲特》。本篇只介紹論資本的收入課稅。

與資本收入相關的稅金有利潤稅,或對來自資本的收入課徵的稅。來自於資本的收入或利潤,必然會自動分成兩部分;其一是用來支付利息,屬於資本的那一部分;另一部分是支付了必要的利息後剩下來的部分。

後面那一部分利潤,顯然不是可以直接課稅的標的。這部分利潤,補償運用資本時所涉及的風險與麻煩。資本的運用者必須獲得這種補償,否則繼續運用資本便不可能符合他自己的利益。所以,一旦他被直接按全部利潤的一定比例課稅,他將不得不,或者提高他的利潤率,或者把稅轉嫁給資本的利息負擔。

例如:把資本當作商業或製造業資本運用,他只有藉由提高他的貨物價格,才可能提高他的利潤率;在這個場合,最後支付稅款的負擔,將會落在那些貨物的消費者身上。

乍看之下,資本的利息,似乎是一種和地租同樣容易直接課稅的標的。就像地租那樣,資本的利息也是在完全補償了運用資本的風險與麻煩後剩下的淨產出。

然而,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使資本利息變得遠比地租不適合直接課稅。

第一,任何人所占有的土地數量與價值,絕不可能成為秘密,而且總能夠被絲毫不差地確定。但,他所擁有的全部資本數量,幾乎總是一項秘密,殊少可能被估計得相當精確。再說,他所擁有的資本數量,也很可能幾乎不斷的發生變化。很少看到它在一整年間全無變化;也不常見它在一個月內全無變化;有時候,它幾乎在天天或多或少的上升或下降。對每個人的私人處境進行探究,並且這種探究是為了按照他的處境調整他的稅負,而對他的財富所發生的一切變化,進行連續不停的窺視,是任何人都無法忍受的一項苦惱的來源。

第二,土地是一種不能移動的東西,而資本卻是可以輕易移動。地主必然是其土地所在的那個國家的公民。資本主,嚴格地說,是世界公民,他不一定特別附屬於哪一個國家。當某國家為了向他課徵重稅而讓他遭到惱人的調查盤問時,他很可能會放棄那個國家,亦即,他很可能會把他的資本移到其他某個可以讓他繼續做生意,或讓他更安然享受其個人財富的國家。

當他把他的資本移出某個國家時,該資本過去在該國所維持的一切勤勞活動將就此結束。資本耕作土地;資本也僱用勞動。傾向於把資本從某個國家趕走的稅,也同樣傾向於使君主和社會的每一種收入來源枯竭。不僅資本的利潤,還有土地的地租,以及勞動的工資,都必然因為資本移出而多少有些減少。

因此,那些企圖對源自於資本的收入課稅的國家,都不敢嚴格地探究私人擁有的資本數量,都不得不湊合著使用某些非常粗略,所以,多少有些武斷的估計。這樣課徵的稅,其極端的不公平與不確定性,只能以其負擔極端的輕微加以彌補;由於稅負很輕,每個人都發現他自己被評定的課稅收入遠低於他的真實收入,所以,即使他的鄰居被評定的課稅收入比他稍微更低於真實的收入,他也不會因此而太過介意。

所有國家都應很謹慎小心地避免嚴格探究私人的財富狀況。

結語
像政府之前一直想課的證所稅,也是屬於不適合直接課稅,因為股市風險高,投資資本幾乎天天都會變化,你今年在股市賺錢被課稅,並不表示你明年也會賺錢。再加上全球投資管道眾多,投資資本可隨時移動,所以造成政府宣示要課徵證所稅後,如同《國富論》中所提到的資本發生移動(不玩了),成交量瞬間減少,接間造成政府不但證所稅還沒課到,證交稅稅收也大幅減少。

《國富論》中提到資本移出某個國家時,該資本過去在該國所維持的一切勤勞活動將就此結束。而股市成交量大量減少,影響到證券業的獲利,之前維持的勞動量勢必減少(也就是證券營業員被截員),反而影響了經濟。

當初政府想課徵證所稅是基於公平正義(我想是政府缺錢的因素大一些),但證所稅還沒課到,證交稅就發生短收,股市暴趺,資本外移,證券業獲利減少,間接了影響經濟,結果似乎是弊大於利。最後政府終於認清現實,證所稅又說不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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