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避險基金與動態避險(超越指數)

此書詳細說明了索羅斯的投資哲學,本篇只介紹「避險基金與動態避險」。

我一開始就必須申明,我徹底不同意流行的看法。一般人接受的理論是金融市場是傾向穩定的,而且也往往能「正確地」預測未來的情況。我運作時的理論根據與此不同。根據我的理論,金融市場不可能正確地把未來排除在考量之外。原因是雖然金融市場現在的確有此情形,但事實上,其也是塑造未來情況的因素之一。

在某種情形下,金融市場可以影響一些他們本來要反映的「基本因素」。這種情形出現時,市場就進入所謂動態不平衡狀態,而且那時市場的情況,就會和所謂有效市場理論描述的正常市況不一樣。大起大落的過程不常出現,但一旦出現時,可以引起極度混亂,原因是他們是可以影響經濟本身的基本因素。

我在這裡談一理論觀點,就是假如市場全由一窩蜂行為支配時,大起大落的過程就會出現。所謂一窩蜂行為,是指投資人在價格攀升時就不斷買進,價格下挫時就不斷賣出,蔚成一種風氣。一面倒的一窩蜂行為是市場崩盤的必要條件,但並非足夠條件。

我們要問的問題是:到底什麼東西引起一窩蜂的行為?避險基金可能是因素之一。

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的問題是,他們的表現是相對於其他機構投資者的,而不是根據絕對標準衡量的。於是他們本質上就是一窩蜂。在共同基金方面,由於他們是開放型的,所以助長這種趨勢。當錢湧進來時,他們往往只維持比較不正常的現金餘額,原因是他們預期繼續會有現錢跟進。錢流出時,他們又要籌措現金準備應付投資人退股。這本來不是什麼新鮮玩意,但共同基金成長速度驚人,比避險基金有過之而無不及,而且現在共同基金還有不少以前完全未曾投資股市且完全缺乏經驗的股東。

衍生性工具
衍生性工具的問題在於發行這些工具的人往往從事所謂三角避險或動態避險自保,以防止虧損。動態避險的意思是假如市場趨向對發行衍生性工具的人不利時,這些人往往被迫跟著市場走,於是市場的初步價格波動隨之擴大,但只要價格不斷變動,也不會出現同一方向進行的動態避險的人來說,價格變動可能會停止,金融脫序的陰魂就會揮之不去。對於必須進行動態避險的人來說,假如他們只能下單,不能執行交易,損失可能非常慘重。

這就是1987年股市崩盤的情形,當時的罪魁禍首就是投資組合保險的過度使用。投資組合保險是一種動態避險的方式。此後,金融當局制訂了條例,俗稱「斷路裝置」,使投資組合保險變得不切實際,但其他動態避險工具馬上就應運而生了。這次工具和利率市場扮演的角色遠比在股市扮演的角色重要,而最近數星期內,最充滿驚濤駭浪的也就是利率市場。

動態避險把風險從顧客轉嫁到市場主導者身上,但假如所有市場主導者都同時朝同一方向進行動態避險而又沒有人承受風險的話,市場就垮了。

衍生性工具的爆炸性成長也引起別的危險。其一是衍生性工具種類非常多,其中有些還是很難懂的,即使最高明的投資人也未能夠正確掌握風險所在。部分工具是經過特殊設計的,使投資人可以透過這些工具進行賭博。

一般而言,避險基金不發行衍生性工具,他們反而比較會是這種工具的客戶。因此避險基金對體制構成的危險遠不如金融仲介業者的衍生性工具部門,大家千萬不要把動態避險和避險基金混為一談,他們除了「避險」兩字是一樣的外,別無其他共同點。

結語
工商時報 2014年07月15日 01:11 應德煇台灣財務金融研究協會理事
今年爆發的人民幣「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風波,筆者依據公開資訊了解TRF屬新奇外匯選擇權(exotic option),更是一種獲利有限而損失風險無限,極不對稱的衍生金融商品,甚至投資人在簽約的當下就已注定輸局。

金融創新本無可厚非,姑且不論商品設計是否公平,將如此複雜的衍生商品賣給專業金融知識不足的投資人,立馬產生道德問題。

台灣並無獨立執業的財務顧問,能秉持客戶(投資人)立場為其提供專業投資諮詢服務,反觀銀行理專專業知識不足,同時又肩負業績壓力,銷售不對稱的商品,而投資人誤認理專為其財務顧問,不明究理地簽下忍辱喪權的合約,認賊為父(嘻笑之喻,非對理專不敬也)。

投資人需想清楚一件事情,所有金融商品的開發,都是想賺投資人的錢,而不是為投資人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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