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8日 星期五

拿別人的錢做投資(巴菲特投資學)

第一本來自學術界、詳細剖析巴菲特投資方法的權威著作。由知名商學院教授簡恩,根據巴菲特親筆撰寫的文件和記錄,發掘其成功投資的真正關鍵,帶領你了解其投資智慧,並教導你應用在投資實務上。本篇只介紹「拿別人的錢做投資」。

多數企業都是先販售產品或服務,再收取現金,巴菲特則讓波克夏旗下保險公司逆勢操作。保險公司先收取保費,巴菲特就拿這些現金來投資,實際上就是別人的錢。

巴菲特說:「我們的主要業務就是保險,雖然其他業務也很重要。所以要了解波克夏,就必須了解如何評價保險公司。」關鍵的決定因素在於:
  1. 這項業務所產生的浮存金。
  2. 價格。
  3. 最重要的是前面兩項因素的長期展望。

浮存金:別人的錢
和大多數產業不同的是,保險業者向保戶收取保費,再依產品支付金錢。保險公司只在理賠申請後給付。同時,保險業者持有這些錢,可以轉投資債券和股票來獲利。這筆錢在保險業行話就稱為「浮存金」。

浮存金有兩大顯著優勢。首先,就算被視為負債,保險業者也不必支付利息。其次,保險業的成長只需要極少的額外資本支出。假如保險業者管理良善也有成長,浮存金的水位就會隨著公司的成長而上升。反觀製造業,成長往往極需可觀的額外資本支出,必要時還要發行新債券或股票來籌資。

當巴菲特投資波克夏時,當時擔任董事長的卻斯(巴菲特當時只是董事會成員)曾寫下巴菲特對波克夏的影響:「自從1967年3月的多樁併購,我們各保險子公司的財報令人開心……,我們對保險公司的投資,反映出我們已朝著獲利能力的更多元基礎邁出一大步。」這是巴菲特改造波克夏的長期計畫開端,希望波克夏從製造業者轉型成保險巨擘。巴菲特若無此長期計畫,很難想像他能達成現在的目標。

巴菲特在哥倫比亞大學修習保險課程後,大概認為收購小型保險業者的百分百股權,要比買下蓋可保險等大型業者的股權更好。收購這些保險業者的全部股權後,巴菲特就可以影響保險核保品質並運用浮存金。波克夏1976年開始涉足保險業後,波克夏的保險部門就占可辨識總資產2.55億美元的64%。1976年,投資蓋可保險的機會浮現前,巴菲特已具備足夠的管理大型業者知識,並已收購可觀的股權。

波克夏著這筆浮存金併購不少公司,包括時思糖果、共同儲蓄公司、水午城晚報和精密鋼鐵。波克夏為何併購這些看似不相關的事業?我們可以從蒙格的說法來了解巴菲特與蒙格的投資與經營事業原則:我們旗下的五大事業有許多共同點,不夠細心的觀察者可能不會發現:
  1. 他們都是優質企業,洋溢著富蘭克林的商業構想,並由優秀人士管理,以強調可靠且有效服務的悠久傳統營運。
  2. 運作得宜時,每家企業往往都可以創造龐大現金,而不會被強制再投資於相同事業。

在強制再投資於相同事業之外,巴菲特和蒙格都很強調現金流量的重要,因為這些現金流可以協助波克夏整體成長。所以巴菲特不在公開市場借款,而是運用低成本的浮存金,也就是別人的錢,藉由保險事業的收益來進行投資或併購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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