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日 星期五

行為差距(散戶的獲利準則)

理查茲愛滑雪、爬山,很少看盤、幾乎不看財經雜誌,他身為理財顧問,卻遠離世界的金融中心紐約,半隱居在西部的猶他州,許多親友客戶跑來問他致富祕訣,問題一再重複,於是他乾脆寫了本書告訴大家,怎麼悠哉理財賺到錢。本篇只介紹「行為差距」。

我想起小時候有一次在使用除草機,不小心輾過灑水器的噴頭。當時我跑進屋裡告訴媽媽,說是除草機撞壞了灑水器,她耐心的向我解釋,除草機不會撞壞灑水器,推著除草機的10歲男孩才會。

我們在投資上也總是這樣,如果自己沒有做足功課(找出灑水器的位置),行為又很糟糕(輾過灑水器),怎麼可能得到令人滿意的結果。我們不能因為自己的決定而責怪那些投資商品,我們得承擔一定的責任,否則就會不斷重蹈覆轍,不然我們就應該放棄投資,把所有的積蓄投入利率固定的銀行存單,然後享受人生。

聽說「瘋狂」有一個定義是這樣的:瘋狂是指你重複做相同的事(以投資來說,就是一再把虧錢怪罪在投資標的上),卻期待出現不同的結果(以投資來說,就是想要賺大錢)。我們常常忘記投資就是做出取捨。在某種程度上,我們掌控一切,直到我們對某一項投資商品點了頭——我們決定要對這項投資提出哪些問題、決定要問誰、決定投資多少錢、何時進場?

我相信所有的投資錯誤,其實是投資人的錯。投資本身不會犯錯。有很多方法可以縮小行為差距,但開始改變投資行為之前,要先了解出現行為差距的理由。在做投資決定時,比較明智的做法是不理會大眾在幹什麼,只想著怎麼做,才能達到自己的投資目標。

首先,我們天生就有逃避痛苦、追求愉悅的傾向。其次,我們根本無法預測未來。我們覺得景氣大好之後會發生嚴重的衰退、或是景氣大壞之後可以預期將來榮景,其實都只是一種集體的預期心理,預期心理驅使我們採取行動——可是這些行動幾乎都是錯的。

通常,預期心理是基於我們近期(通常很近)的經驗。有一天,你的鄰居因為賣房,大賺一筆;不久後,你的弟弟也賣掉房子,獲利更高。於是事情發生變化:你調整預期心理,覺得(假設)房價會繼續攀升,你因此開始出現截然不同的行為。

房價(以及我們的相關行為)最後可能會攀升到危險的高點,到那時候,房價可能崩盤而遠低於房屋的長期實際估算值。景氣循環通常讓價格,出現不可思議的兩極化表現,如果回頭去看,當時的預期心理顯然錯得離譜……可惜當時無法看得像現在這麼清楚。

我們不斷進出交易;我們看財經節目,看投顧老師和名嘴在電視上鬼吼鬼叫,買進看漲的股票,賣掉下跌的股票。換句話說,我們所做的,都是我們知道不該做的。研究發現,「投資人」的平均報酬通常遠低於「投資標的」的平均報酬;也就是說,我們散戶都少賺很多。我創造了「行為差距」這個名詞,來形容「投資人」與「投資標的」的報酬之間的落差,凡是投資行為導致結果低於標準,我都稱為「行為落差」。
在把辛苦賺來的血汗錢拿去投資之前,請先問自己:你買進是因為了解這家公司的財報與營收,於是認為這是個好投資?還是只根據你的預期?

許多人急著把錢投入股市,只因為股票變得越來越貴。唉,我們一直都在做同樣的事。會這樣,是因為我們在做投資決定時,根據的是「感覺」而不是「對事實(獲利能力)的了解」;股市重挫嚇得我們四處逃竄,股價上揚撩得我們心癢難耐;但其實我們都知道,追高殺低只會賠錢。

如果想要得到不同結果,就得停止這樣的行為。只是,我們停止得了嗎?有些人可以,但很多人無法靠自己做到。當股市的下跌讓我們感到痛苦,我們還是會飛快的逃離股市。當你發現自己周而復始,在錯誤的時機買進或賣出,有一個選項比較極端,就是金盆洗手、不碰股市。雖然放棄一些獲利機會,只能靠多存一點錢來彌補財務目標,但即使這樣,也好過繼續高買低賣。

結語
如同巴菲特自傳《雪球》中提到過的一個例子:

在1942年,巴菲特存了120美元,他與姊姊合夥買了「城市服務優先股」,但買進沒多久後,就下跌了,她姊姊一直提醒他,股票一直在跌,等到股票反彈時,巴菲特就認為他要負起全責,趕緊以40美元賣出,為他們各賺進5美元。但後來「城市服務優先股」上漲到202美元。

事後,巴菲特曾說過,他會買「城市服務優先股」其實是經過研究過後才下決定的,大家都知道巴菲特會投資股票,是基於濃厚的興趣和喜歡,但他的姊姊買股只是為了錢而已。

我也曾經「預期股市會跌」而放掉我看好的股票(但明明資料中的基本面很好),但後來事實證明後悔不已。同樣的,若有訂閱我資料的讀者可能要想一件事情,我們都看同一份資料,照道理來說,我們會買進大部分相同的股票【請參考:資料導向的直覺(莊家優勢)】。而為什麼我有買的股票,你們沒買呢?答案如同本書作者所說的:「行為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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